1895年与日本签订的条约 日本军费创下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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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895年与日本签订的条约
1895年与日本签订的条约

1、1895年,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,中日签订了《马关条约》。

2、《马关条约》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签订的割地赔款不平等条约,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。

3、日本明治维新后,蓄意对外扩张,逐渐形成了以侵略中国为中心的“大陆政策”。其第一步是攻占台湾,第二步是吞并朝鲜,第三步是进军满蒙,第四步是灭亡中国,第五步是征服亚洲,称霸世界。

1895年4月17日,李鸿章和伊藤博文等人在日本马关(下关)签署《中日讲和条约十一款》,即《马关条约》。

《条约》规定中国清政府向日本赔偿军费达2亿两白银,并割让台湾、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,同时朝鲜沦为日本控制之下的附庸国家。《马关条约》的签订,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结束。该条约丧失领土以及赔款数量都开创了《南京条约》以来丧权辱国的纪录。

《马关条约》。《马关条约》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(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)在日本马关(今山口县下关市)签订的不平等条约,原名《马关新约》,日本称为《下关条约》或《日清讲和条约》。

《马关条约》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。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、李经方,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、陆奥宗光。

《马关条约》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,刺激其侵略野心。与此同时,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,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。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,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。